央美、西美、央民大、中传等校考院校近期都已经公布了校考成绩,很多同学都在问文化要多少分才能录取?同学们可以根据各校考院校的录取规则结合往年的录取分数就可以换算得到相应的文化分数。
01★中央美术学院★
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市统考,统考合格(无省级统考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2.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艺术品保护与修复复试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3.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考生专业考试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艺术品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3.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其他
1.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选考科目要求,以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海南省相对成绩计算时使用标准分。
3.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一本参考线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控制线。
4.我校计算文化课相对成绩时不认可高考加分。
02★清华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依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的情况下,我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1)设计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
(2)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75(文理科统一划线),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
注:
② 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③专业课折算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关于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3)艺术史论专业
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依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校考总成绩择优录取)。
03★中国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1)艺术学理论类专业:符合各省统考要求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2)建筑学专业: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3)其他艺术类专业:专业复试考试分数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复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复试成绩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综合分折算公式:综合分 = 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04★广州美术学院★
广东省外录取规则:
广州美术学院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在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四省招生。艺术教育专业在湖南、江西两省招生。艺术类专业分四种类型,分别是“理论类”、“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
广州美术学院各专业按各省高考录取批次进行录取。其中,同一录取批次的专业按先“书法类”,然后“理论类”,再“美术类”,最后“设计类”的顺序进行录取,即先进行前一种类型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下一种类型录取。获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兼报“理论类”专业,也按上述顺序进行录取。
(1)“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州美术学院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2)“理论类”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未组织美术术科统考的省份除外),文化成绩达到广州美术学院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则文科生优先。同一省份,理论类专业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5人。
(3)“造型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州美术学院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15人。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设计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州美术学院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35人。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5)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6)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美术统考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7)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8)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广州美术学院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9)广州美术学院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省(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05★天津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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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校志愿,且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凡报考我校考生须登录我校指定网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
1.报考我校考生(不含报考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文化总分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后,各大类按综合分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天津市考生单独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为:(综合分保留小数点后 3 位小数)。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绘画类、书法类)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5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设计类)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总分相同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各大类计划额满为止。
2.报考理论类考生须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合格基础上,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全国排名录取,计划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语文成绩相同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报考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文化总分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后,按英语单科成绩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英语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4.我校在专业考试时按照大类进行考试,专业复试合格后要进行考生专业(方向)志愿的填报,考生必须按照我校时间要求登录指定网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并以此为唯一依据进行专业(方向)志愿分配,如考生未按要求进行填报,则以其专业复试网上确认时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为准。理论类考生须在被大类录取后按照我校时间要求登录指定网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如考生未按要求进行填报,则视为服从专业(方向)调剂。
5.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书法学专业和中英合作办学除外),根据本人在我校指定网址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及该专业(方向)的计划数,依据考生录取分数按照平行志愿原则从高到低排名进行专业(方向)分配。